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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畅享执行“绿色通道”迎新年
市中院执结多起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
涉案金额超千万元
  发布时间:2014-01-20 11:08:20 打印 字号: | |
  为依法保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进一步服务和保障民生,朔州中院按照市委和上级法院的安排部署,扎实开展了涉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执行活动。在全面排查清理的基础上,执行局安排专人对涉民生案件,尤其是对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优先执行,开辟绿色执行通道,及时主动查找被执行人财产线索,采取冻结、查封等执行措施确保民工工资等涉民生款项及时、足额执行到位。春节即将到来之际,朔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结多起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涉案金额超千万元。农民工代表为中院送来锦旗,农民工王某激动地说:“感谢法院为我们追回了被拖欠已久的血汗钱,终于可以过一个欢乐年了”。

  山西华美奥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从2012年2月欠温州第二井巷工程公司朔州项目部因建设该公司崇升煤业、冯西煤业井下掘进工程款2661.645万元。因山西华美奥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未支付温州第二井巷工程公司朔州项目部工程款,致使涉及尹文祥等286名农民工工资(1000万元)拖欠,朔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12年12月20日向中院申请强制执行。朔州中院执行干警克服重重困难,多次找到被执行人,对其法定代表人耐心诠释法律的规定和精神,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终于在2014年1月16日将农民工工资1000万元执行到位。

  山西建筑工程总公司与山西神固水泥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山西建筑工程总公司于2013年12月26日申请执行工程款129.74万元(其中涉农民工工资40万元),朔州中院执行局集中时间,集中力量,简化程序,以特事特办、急事急办的原则,快立、快执,于2014年1月13日将该案涉农民工工资40万元执行到位。积极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化解了矛盾,避免了农民工情绪的激化和群体性不安定事件的发生。

  朔州中院历来十分重视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的审执工作,明确规定对此类案件一律实行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并采取有效措施缩短办案时间,提供便民措施,穷尽执行手段,同时对这类案件尽可能减交、缓交和免交相关费用,以切实保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

  开展涉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执行活动,既是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的有效举措,又是维护和彰显法律权威的有力实践。全院将始终坚持以人民满意为标准,认真践行为民司法,把涉民生案件的执行摆在审判执行工作前列,持续性开展下去,并加大对恶意欠薪、规避责任的老赖行为的打击力度。该院希望广大农民工朋友要相信法律、依靠法律,依法依程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避免采取非法、极端行为。
来源:中院研究室
责任编辑:中院信息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