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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中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
  发布时间:2014-10-15 11:45:06 打印 字号: | |
  10月14日下午,朔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市委常委(扩大)会议精神、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省市纪检监察系统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研究我院贯彻意见,安排部署当前工作。党组书记、院长侯晓东主持会议。各党组成员参加,审委会专职委员、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及各部门负责人列席了会议。

  党组书记、院长侯晓东传达了市委常委(扩大)会议精神,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张继勋传达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

  党组成员、纪检组长白喜才传达了省市纪检监察系统电视电话会议精神。

  侯晓东院长就我院党组如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进行了强调和安排,下发了我院实施意见(讨论稿),待修改完善后下发并执行,并安排部署了全市法院院长工作会议督促落实工作,确定督查室负责对基层法院和本院业务庭审判工作进行督查;执行局负责对全市法院执行工作进行督查;纪检组监察室负责对全市法院作风纪律、党风廉政建设进行督查。

  围绕学习好、贯彻好、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会议强调:一要深刻领会讲话精神,触及灵魂提高思想认识。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坚决贯彻好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明确治党要求,切实增强贯彻群众路线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坚决把反“四风”、反腐败进行到底,切实把贯彻落实中央精神体现为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二要善始善终搞好活动,持之以恒扎实改进作风。改进作风建设关键在于各级领导,根本在于建章立制,重点在于持续用力,标准在于群众满意。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四个防止”的工作要求,确保教育实践活动取得实效。三要落实从严治党责任,聚精会神抓好党的建设。要切实增强忧患意识,把爱党、忧党、兴党、护党落实到工作生活各个环节;要强化党建责任担当,坚持党建工作和中心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考核;要旗帜鲜明反对腐败,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组主体责任和纪检监督责任;要营造良好从政环境,坚持以信念、人格、实干立身。四要大力加强自身建设,以上率下当好表率引领。院领导、各部门负责人要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带头树立忧患意识和危机意识,带头确立责任意识和使命意识,保持“在其位、尽其职、在职有为”的工作状态、“改作风、作表率、满腔热情”的务实精神和“讲廉洁、讲规矩、守住底线”的政治定力,以上率下、率先垂范,主动作为、勇于担当,扎实推进我院各项工作健康发展。
来源:中院政治部
责任编辑:中院信息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