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想到几分钟就立案成功,过去立案挺麻烦的,有时需要跑好几趟,反复退回,不断补充材料。现在对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自诉,要求当场给予登记立案。对于当事人提交的诉状和材料不符合要求的,法院还专门制作了《一次性告知补充材料通知书》,对于需要补正的一次性告知,一目了然,这次改革可真让老百姓诉讼从源头上不再难。”一位前来朔州中院立案的当事人如是说。
为了实现人民法院“有案必立,有诉必理”,朔州中院按照最高法院的要求,全面实行立案登记制,并采取四项措施,确保有关立案登记工作的各项部署要求落到实处:一是强化人员保障。根据立案登记制改革的新形势、新任务,合理调配审判资源,按照人员分类管理改革要求配备一定比例法官从事立案登记工作,配齐配强立案工作队伍。组织立案工作人员认真参加法院组织的立案登记工作培训,加强业务学习,不断提升立案工作的能力水平。二是做好配套服务。根据立案登记制改革的要求,制定了立案登记制工作预案,刻制了“朔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材料专用章”,制作了“诉讼材料收据”、“一次性告知补充材料通知书”、“诉讼费退费流程温馨告知”及各类案件审查材料清单,并对立案窗口全部人员进行了培训,大力强化了诉讼服务辅导功能。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登记立案若干问题的规定》要求,在诉讼服务中心大厅向当事人提供民事、行政、刑事自诉起诉状样本和执行、国家赔偿申请书样本等,进一步完善了诉讼服务中心的功能。三是加强宣传引导。在立案大厅以展板、手册等形式公布关于立案登记制度的主要法律规定,精心制作“立案登记须知”、“立案登记流程”等诉讼指导资料供当事人取阅,向涉诉群众详细释明诉讼风险,避免因对立案登记制理解片面而产生误解,共同促进立案登记制改革顺利推进。四是健全监督管理。在立案大厅内实行立案庭负责人每日巡查制度,遇到问题当场办公、即时解决,定期对立案登记工作进行分析讲评。自觉接受人民群众和各方监督,对反映和投诉的问题及时依法依规核查处理,确保立案登记制落到实处。
来自朔州市的张律师深有感触:“作为一名律师,我觉得权利确实得到了保障,法院的立案工作也更加透明、规范、高效了。”
自5月4日以来,朔州两级法院共登记立案446件,其中日均收案37件,同比登记制实施前平均每天收案数31件增长19.3%。立案庭庭长李华表示,立案登记制作为司法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朔州中院在推行立案登记制过程中将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自觉接受舆论监督,对反映和投诉的问题及时予以回应,确保这项改革措施能够真正落实到位,让群众真实地感受到司法的关怀和温暖,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诉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