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8日下午,省委政法委督察室练斌主任、市委政法委贾在宝副书记等一行来到市中级人民法院督察调研司法公开工作。督察调研组一行实地参观调研了诉讼服务中心、信息指挥中心,详细了解了司法公开工作的进展情况。市中院康毓东副院长、立案庭李华庭长、信息处郭军明处长陪同调研。9日上午,督察调研组听取了我市司法公开工作情况汇报,中院党组成员、办公室主任刘文德作了专题汇报。
近年来,我市两级法院认真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司法公开的工作部署,并按照省委政法委《全省政法机关实施阳光司法工程五年规划(2014-2018年)》、省高院《关于推进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实施方案及任务分解》文件要求,把推行司法公开作为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和促进司法公正效率的重要切入点,以健全的机制和完善的制度,多元化信息手段,全范围、宽领域、深层次地推进司法公开,促进了司法公正,提升了司法公信,受到了省高级人民法院的表扬肯定,得到社会公众的积极认可,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反响。
一、坚持“四个到位”,确保司法公开工作有序推进
一是坚持思想认识到位。深入推进司法公开,统一思想认识是前提。为了进一步提高全市两级法院及广大干警对司法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市中院及各基层法院多次召开司法公开专题会议或座谈会,及时把中央和最高人民法院、省高院对司法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传达到每一名干警,使广大干警充分认识到人民群众对司法公开的需求和期待,以及司法公开对法院整体工作的带动作用,努力消除少数干警对司法公开存在的思想顾虑,增强干警对司法公开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同,充分调动广大干警参与司法公开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是坚持组织领导到位。深入推进司法公开,加强组织领导是关键。我院党组先后多次进行专题研究,不定期听取司法公开工作汇报,提出工作要求。成立了由一把手任组长的全市法院司法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多次召开全体会议,对小组成员的工作分工,不同时段工作任务以及在推进司法公开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及时研究并作出部署。与此同时,严格要求各基层法院同步开展,从而形成了上下联动、点面结合、齐抓共管、协同促进的工作格局。
三是坚持工作措施到位。深入推进司法公开,强化工作措施是保证。在推进司法公开过程中,努力以各项工作措施保障司法公开运行。细化标准和方案。为贯彻落实最高法院发布的《关于确定司法公开示范法院的决定》和《司法公开示范法院标准》,全面、深入地推动全市法院开展司法公开工作,先后制定了《关于深入推进司法公开、着力打造阳光法院的实施意见》、《信息化建设方案》、《案件流程管理办法》、《裁判文书上网管理办法》、《公开听证办法》等一系列推进司法公开的规范性文件,以及立案公开、庭审公开、信息公开申请、举报投诉等多项配套制度,规定法院工作应该公开、能够公开、可以公开的一律对外公开。各基层法院也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法院司法公开的决策部署,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推进意见,形成了全方位推进司法公开制度框架,建立起司法公开长效工作机制。朔城区法院被命名为“全省司法公开示范法院,率先落实和推进各项司法公开任务。市中院在推进阳光司法各项工作的同时,高度重视对全市法院开展阳光司法的情况进行监督考核,将阳光司法工作作为本院各部门和全市各法院年度综合考核的内容之一,以确保阳光司法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四是坚持物质保障到位。近年来,我们不断加大对司法公开的物质投入。目前,全市两级法院均建成至少1个科技法庭、1个远程提讯室、1个远程视频接访系统,完成全市法院二、三级专网扩容项目及四级专网建设、内外网站、微博建设、数字法院建设,市中院建成了信息指挥中心,执行指挥中心正在建设中。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为司法公开工作提供了坚实的物质保障。
二、突出重点和关键,全面推进司法公开工作
加大立案公开力度。一是打造“一站式”窗口。全市法院在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制度程序、工作内容等方面建章立制,建立诉讼服务中心,设立诉讼引导、立案审查、立案调解、救助服务、查询咨询、材料收转、判后答疑、信访接待等多功能、综合型、一站式的诉讼服务工作平台。二是公开诉讼便民信息。通过电子触摸屏、法院网站、诉讼指南手册、制度汇编等形式,公开各类案件的立案条件及流程、法律文书样式、当事人权利义务等法律规定;通过网络、电子触摸屏和大厅电子显示屏发布开庭公告,及时公示开庭时间、地点等案件信息;公布监督举报电话,设立举报投诉信箱,方便群众参与诉讼和监督。
拓展庭审公开方式。除法定情形外,一审案件一律公开开庭审理,不断提高二审案件开庭率,去年市中级法院二审开庭率达78.53%,同比提高了5个百分点。再审案件开庭审理率100%。二是积极推动公民旁听诉讼便利化。建立健全有序开放、有效管理的旁听和报道庭审规则,允许公民凭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到法庭旁听案件,还通过网站、立案大厅电子屏幕向社会公布案件开庭信息,以方便群众诉讼。三是强化科技法庭应用。大力推进庭审同步录音录像,保障当事人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四是加强人民陪审工作,让社会各界更多参与、监督审判工作,推进司法民主。
畅通执行公开渠道。一是创新执行信息公开平台。严格执行省高院执行案件信息录入要求,全市两级法院执行案件信息录入率100%。二是加强内部监管。实行网上办公、网上办案,所有执行案件法律文书一律在网上完成,进一步规范执行行为,有力推进阳光执行。三是积极建设执行指挥中心,年底将全面建成,届时将实现对执行行为的远程监控和对查控行为的实时记录。
扩大听证公开范围。市中院制定下发了《关于申诉复查案件听证制度》等一系列文件,对申诉复查案件、信访案件、执行案件等涉及当事人或案外人重大权益的案件进行听证,并及时公告听证事由、时间地点、听证合议庭成员、承办人、听证参加人的权利义务等信息,扩大听证参加人范围,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相关机关和组织、律师、专家学者、信访机构领导、信访人的亲友和同事、邻居等相关人员共同参与听证。
规范文书公开内容。推行生效裁判文书上网。积极通过法院网站向社会公开发布生效裁判文书,形成倒逼机制,促使案件承办法官努力提高裁判文书制作质量。
推行巡回办案公开。推行定期巡回审判日活动,法官定期下到乡村、社区巡回办案,就地开庭,提供法律咨询,举办法律讲座,指导人民调解、解决涉诉信访案件,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受到了各级基层组织的好评。
丰富审务公开形式。一是加强法院互联网站建设。去年,全市两级法院均已开通法院门户网站,各法院通过门户网站积极公布法院的基本情况、管理制度、审判职能等情况,及时公开重大案件的审判情况、重要研究成果、活动部署,使之成为社会公众了解法院工作的重要窗口。今年,上半年,市中院网站发稿量全国排名58名,进入全国前100名。二是开通法院微博。去年9月份,市中院开通了新浪、腾讯官方微博,发布信息310余条,“粉丝”27000余名,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朔城区今年开通了官方微信,反响良好。三是建立了新闻发布制度。全市两级法院均已建立了与媒体及其主管部门固定的沟通联络机制,公布了新闻发言人,通过定期或不定期举行新闻发布会、通气会、座谈会或研讨会,及时发布工作信息,回应社会关切。
三、强化监督,保障公开质量
强化内部监督。一是加强审判流程管理。严格执行案件审理期限的有关规定,建立以审限跟踪为核心的审判流程管理机制和催办督办、通报制度,促进审判人员增强责任意识和质量效率意识。二是建立健全案件质量监督体系。实行改判、发回重审案件分析评议制度,定期进行通报。三是建立审判绩效考评通报制度。对业务庭审判执行工作效能情况进行考核公示,考核结果作为庭室和干警年度评先评优和岗位责任制考核的重要依据。
强化社会监督。设立投诉电话、网上举报邮箱,广泛收集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规范了司法行为。
四、司法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一是司法公开的理念尚需进一步深化。实践中,少数法院对司法公开的认识还不够,在满足民众对司法公开新期待方面,举措不多,创新不足;少数干警对司法公开还存在顾虑和误解,对于司法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认识不足,担心司法公开过多会给法院工作带来被动,对司法公开态度消极、被动应付。对此,应从解决理念认识偏差的根源性问题入手,牢固树立“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立公信,以公信树权威”的理念,全面提高法官的司法能力,着重提高庭审驾驭能力、认证说理能力以及裁判文书制作水平,进而增强做好司法公开工作的信心。
二是人案矛盾突出,不断给纵深推进公开提出考验。我市两级法院每年案件数量呈上涨趋势,特别是今年实行立案登记制以来,案件数量大幅上升。干警人数少,工作压力极大,司法公开工作的推进也给原本负荷较重的干警增加一部分工作量,案多人少的矛盾降低了司法公开的质量。
三是个别司法公开项目的落实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大。对于最高法院《司法公开示范法院标准》部署的绝大多数项目,我市两级法院均取得了积极进展,但也有个别的司法公开项目推进力度尚不够明显。
四是司法公开的宣传力度需要进一步强化。当前,人民法院在落实司法公开任务、创新司法公开举措方面做了很多工作,但与人民群众对司法公开的感受之间还存在一定的反差。因此,建议进一步加大司法公开的宣传力度,进一步丰富和完善司法公开信息发布平台,尤其要发挥好互联网站作为司法信息公开主渠道作用,全面、及时、规范地公开各类司法信息,积极展现人民法院司法公开的举措、进展和成效,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