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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高院督导组莅临朔州中院督导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发布时间:2019-08-19 09:28:49 打印 字号: | |

近日,省高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组张虎、张雅琪一行深入朔州中院督导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市中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康毓东、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郭军民、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霍秀锦等陪同督导并就相关工作进行汇报。

张虎传达了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近期督导工作方案》的内容,该方案的总体要求是深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担当;充实专业队伍,落实工作职责;认真接受督导,扎实做好整改。督导内容包括督导政治站位,督导重大涉黑涉恶案件的审理,督导打财断血,督导审理期限。督导措施有发放案件督办函,提出限期结案要求,派出人员专程督导。康毓东结合全市法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实际,从加强组织领导,力促责任压实;坚持依法严惩,提升审判质效;健全审执衔接,发力打财断血;着力深度宣传,营造浓厚氛围;严格深挖彻查,促进源头治理;优化团队建设,加大保障力度;强化协同作战,助推社会综治七个方面作了详细汇报。郭军民、霍秀锦分别就涉黑涉恶案件审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面临的困难进行了汇报。

张虎充分肯定了朔州两级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取得的成绩,特别是在严控涉恶案件审限方面成效显著。他指出,当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已进入深水区、攻坚期,大量涉黑涉恶案件进入人民法院,在办案过程中,上下级法院必须充分沟通,互相配合。

一要坚持依法办案,正确认定事实适用法律。用实事求是的原则指导办案实践,积极研究法律适用,强化证据意识,严格证据标准,充分发挥庭前会议功能,依法排除非法证据,严把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不枉不纵,把每一起案件办成铁案。

二要严把标准尺度,准确区分黑与恶的界限。以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四个特征为基础进行分析,从组织化程度、经济实力、行为的暴力性入手,结合对区域或者行业非法控制的强弱和影响的大小,综合分析社会危害性这一核心特征,准确把握相关政策,严格区分黑与恶的犯罪。

三要创新工作方法,依法严惩提升审判质效。定期清查进入审判程序的案件,加快办案进度,力争在法定审限内结案。周密部署,科学制定庭前、庭审和庭后预案,遇有特殊情况及时上报,确保办案质效,确保裁判文书质量,确保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康毓东表示,此次督导是对朔州法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有力支持。下一步,全市两级法院将认真贯彻省高院督导工作方案的要求,坚决落实督导工作方案的内容,坚持依法办案,严格控制审限,提高审判质效,切实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全面纵深发展。

 

 


 

 
来源:中国法院网
责任编辑:中院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