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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逃多年终受审 群众感谢送锦旗
  发布时间:2020-06-09 17:30:20 打印 字号: | |

“太谢谢你们了,我们家盼了22年了!刘某某终于被判刑坐牢了!”

“早就想过来感谢你们,正好赶上疫情,人在外地不方便,不然早就过来了。”

近日,一起刑事案件的受害人家属向右玉县人民法院的办案法官送来一面书写着22载讼案正曲正,一堂明镜断是非”的锦旗,表达其对法院高效办案、惩恶扬善的感激之情。

案件还得从20多年前说起:

199734日,被告人刘某某因琐事与被害人于某某发生冲突,进而结伙斗殴,最终导致于某某被刺伤,后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案发后,右玉县公安局对刘某某作出刑事拘留决定,但他早已逃跑,并且几经辗转,逃至广州,化名云南人陈某,平日以开摩的为业。在广州期间,刘某某尽可能深居简出,遇当地治安检查便以自己家乡属云南偏远地区,当初没有办理户口,没有身份证为由蒙混过关。法网恢恢,疏而不漏。20191月,刘某某被广州市公安机关抓获,押解回右玉后,被右玉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案件进入审理阶段,鉴于该案过去时间久远,案情复杂,涉案证据材料较多,且根据当时该案侦查的情况,没有直接证据能够证实被告人刘某某持刀捅刺于某某身体,合议庭本着罪行法定原则慎重地做了大量工作,力求在最短时间内查清事实真相。最终,综合诸多其它证据、被告人刘某某主动认罪和其家属积极赔偿并取得被害人家属谅解的情形,合议庭依法判决被告人刘某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

随着刘某某认罪伏法,这起时间跨度长达22年(该案于20191218日审结)的刑事案件终于有了结果,于是也就有了文章开头的这一幕。

收下了锦旗,面对当事人的诚挚感谢,几位办案法官却不敢居功:

“ 案子既然来了法院,这就是我们法院和法官应该做的。”

“  你得感谢公安的同志,刘某某跑了这么多年,要不是他们给抓了回来,我们也不可能把案子给判了。”

在右玉县人民法院,这样的场景时有上演。一面面鲜红的锦旗,是案件当事人对办案法官的认可与信任,也成为右玉法院全体干警不忘司法为民初心,践行公正司法使命的动力。


 
来源:右玉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中院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