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朔州中院:三个“度”全面提升审判质效
  发布时间:2020-08-12 18:35:12 打印 字号: | |

812日,朔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员额法官集体谈心谈话会议。党组书记、院长王虎荣出席会议并讲话。党组成员、副院长刘文德主持会议,全市两级法院部分员额法官参加会议。

会议再次传达贯彻全省法院审判执行质效分析总结会议精神,深刻剖析了全市法院审判质效态势,指出了目前审判管理工作存在的短板和不足,就下一步提升审判质效、补齐短板作出安排部署。

会议指出

全市法院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对标绩效考核“硬指标”,用好综合排名“指挥棒”,全力推动审判管理提档升级,切实提升审判执行工作质效。

会议要求

压实执法办案“狠度”。落实主体责任,狠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切实加强和规范院庭长的监督管理职责,筑牢审判监督管理“笼子”,将审判管理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发挥院、庭长的监督作用,分析研判,协调组织,坚持问题导向,着力提升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增强案件质效管控,真正实现有序放权和有效监督相统一,切实将执法办案主体责任落到实处。

提高审判质效“准度”。强化政治理论学习,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充分发挥审判委员会在总结审判经验、宏观指导审判工作的职能作用,不断加强专业法官会议在促进裁判尺度统一方面的功能。审判态势分析制度化,定期对审判执行工作运行态势进行分析和通报,及时发现和解决影响审判质量出现的问题,充分利用信息化管理手段做好审判的程序监控和节点管理,实现对案件质量的有效监督和指导,确保裁判公正高效,做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提升廉洁办案“力度”。要始终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恪守职业道德,严明工作纪律,明底线,知敬畏,加强自身修养,提高自律意识,对照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提高廉洁意识,严守各项廉政规定,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提高责任意识,勇于担当,面对不断增长的案件和日益繁重的审判任务,迎难而上,不断提高案件的质量和效率,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来源:中院研究室
责任编辑:中院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