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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整顿】 省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第三指导组赴基层法院开展督导工作
  发布时间:2021-03-29 23:19:11 打印 字号: | |

根据省委工作安排,山西省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第3驻点指导组法院工作专班于316日进驻朔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进驻以来,指导组负责人、省高院二级巡视员刘力同志、指导组成员、省高院三级调研员院胜利同志先后赴各基层法院认真调研指导,积极开展工作。

朔城区人民法院

平鲁区人民法院

通过实地查阅相关资料、座谈听取汇报,督导组对各基层法院教育整顿工作安排部署、学习教育进展情况等进行了详尽的了解,并对下一步工作做了具体安排。

怀仁市人民法院

山阴县人民法院

指导组强调

要把学深悟透作为扛起政治责任的主要任务,精准领悟目标要求,把问题导向贯穿教育整顿的全过程,进一步强化系统思维,全面排查政法队伍中存在的违法违纪问题,突出关键少数,紧盯关键岗位,领导班子要带头参加,以上率下,在筑牢政治忠诚上亲自抓、严把关,在查纠问题上做实事、见真章,在推进整改上要动真格、见实效。

应县人民法院

右玉县人民法院

指导组组对各基层法院提出具体要求:

01

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开展队伍教育整顿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充分认识到教育整顿工作的重要性、关键性、基础性、统领性和艰巨性,坚持学习贯彻到位,做到上级要求与自身方案规定相结合,将各项工作做实做细。

02

要准确把握目标任务和时间节点,严实各项环节。坚持推进落实到位,在高标准推动当前学习教育环节走深走实的同时,严格按照上级部署要求,把握时间节点,掌握工作节奏,积极谋划第二环节的具体举措,认真抓好各项推进措施的落实工作。

03

要牢记“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理念,聚焦群众所思所想和所需所盼,实实在在为群众办实事。把“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作为锤炼政治品格和检验过硬作风的“试金石”,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衡量教育整顿活动成效的重要标准,努力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在实践实干中赢得民心民意。


 
来源:朔城区人民法院、平鲁区人民法院、怀仁市人民法院、山阴县人民法院、应县人民法院、右玉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中院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