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守初心铸正义
牢记使命守公平
刘晔,女,中共党员,朔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审委会委员,四级高级法官。先后荣获“全省优秀法官”“山西省巾帼建功标兵”“全市人民满意的办案能手”“五一巾帼标兵”“优秀共产党员”“杰出青年卫士”“爱国拥军先进个人”等荣誉,并被省高省荣记二等功一次、市劳动竞赛委员会荣记二等功一次、市法院荣记三等功一次。从事审判业务近30年,主办和参与审理的各类案件4000余件。
良知,捍卫法律尊严
“做人要有良心,做法官更要坚守职业良知”。这是刘晔挂在嘴边的话,她是这样说的,更是这样做的。她始终以“德”当先,审判中把良心、真心、细心放在第一位。她曾主办的一个执行复议案件,受损害一方是来自东北的群众刘某,另一方是朔州当地知名企业,企业负责人跟她是老乡,比较熟。刘某非常担忧自己权益得不到保障。刘晔在办理案件时,顶住了同乡、身边人说情的压力,公正处理了这起案件,当地企业全额赔偿了刘某,维护了刘某的权益。这样的案例太多了。
真诚,连通法理根脉
“对人要真诚,人民法官更要有为民情怀。”是刘晔的座右铭。工作中,对待群众,她用爱心、耐心、真诚心感染着他们,与当事人的每一次交流中,都以一个温和的态度耐心细致地解答、化解矛盾。例如,她受理的一起兄弟因村里祖遗房产纠纷案,这是个缠诉老大难案件,杨氏兄弟双方矛盾激化,已闹到剑拔弩张的地步,一方被拘留,从看守所出来扬言要用自己独生子的性命作赌去杀对方全家。乡村两级干部亦为之十分头疼,无法解决,出事风险非常大。刘晔第一次会见双方当事人时,两方情绪激动、各执一词,她首先对他们进行了感情上的疏导,苦口婆心劝导了一下午,使一触即发的苗头得到了控制。后经过我她先后四次深入乡村现场查勘,多方了解,走访多家村民,与乡、村联动,借助政府力量多元化解,多次把双方单独叫来沟通,反复做双方工作,最终她的真诚和耐心打动了杨氏兄弟,他们说:“就凭刘法官这么真心的工作态度,也调解呀”。双方放下成见,化干戈为玉帛,也解开了弟兄情仇。事后双方不仅赠送了锦旗,还认她为亲人,至今走往频繁。
担当,寻求情法真谛
刘晔精通业务,善于做群众工作,将情理法融于一体,使司法裁判最大程度符合民众的善恶观念,同时达到惩治、教育、挽救的社会功能。她在刑事审判庭工作时,看到那么多未成年人年幼无知、触犯法律,深感痛惜。在审理未成年人案件时,每一次提审及开庭之后,她都会抓住机会和这些孩子们进行交流,从情的角度让他们受到感触,有所感悟,从理的角度给他们普法,让他们对法律产生敬畏,对他们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以一个母性的慈爱唤醒他们,努力帮助他们认识到错误改邪归正,早日回归到正常的人生道路。她曾审理一起校园欺凌反被杀案件的担当,一直被人称道。未成年人任某故意伤害(致死)案,被害人是家中独子,案发过程中被害人有明显过错,被告人任某则是连年被评为三好学生。庭审进行到最后阶段时,任某突然站起身,向被害人父母深深鞠了一躬,当庭下跪,泪流满面,泣不成声,向着被害人父母真诚地道了声“对不起”,又抬起头转向法台,充满期望的目光望着法台上的法官颤微微地说:“希望再给我一个读书的机会”。那一场景震惊了刘晔,她深深地感受到,简短的一句“对不起”,是这个未成年人发自内心深深的歉意和忏悔,深深的一跪是这个十五岁少年罪犯真诚悔过的真实表现,这一刻,她下定决心,一定要担当,办好这个案件。休庭后,刘晔带领合议庭成员先后十多次做当事人家属工作,最终在她的努力下,被告人家属积极赔偿被害人,被害人父母给予了谅解,双方解开了仇恨。当双方父母握手言和的那一刻,她感到无比欣慰。在审判委员会上,她从法理和情理两个角度对这个案件进行了汇报,并大胆地拿出非监禁刑的意见,审判委员会大家一致通过。后来在回访时,她见到被告人任某,任某重回学校后品学兼优,考取了理想的大学。她的担当,挽救了一个个失足少年,化解了社会矛盾。
“入则恳恳以尽忠,出则谦谦以自悔”。刘晔同志把人民群众的家长里短爱恨情仇当成了自己的家事,她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践行着一名法官对法律的无限忠诚,对审判事业的满腔热诚和对人民群众的无限深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