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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班先进】苗彩虹:榜样传承促成长
  发布时间:2021-04-14 23:57:10 打印 字号: | |

“跟班先进找差距、榜样传承促成长”活动是朔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展队伍教育整顿学习教育,弘扬英模精神的重要抓手之一,从法院青年干警的视角,讲述跟班先进、查找差距过程中的收获与成长,进一步引导法院青年干警坚定理想信念、提升思想境界,拓宽工作思路、增强业务能力,提升能力素质。

跟班先进典型

刘晔

刘晔,女,中共党员,朔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审委会委员,四级高级法官。先后荣获“全省优秀法官”“山西省巾帼建功标兵”“全市人民满意的办案能手”“五一巾帼标兵”“优秀共产党员”“杰出青年卫士”“爱国拥军先进个人”等荣誉,并被省高省荣记二等功一次、市劳动竞赛委员会荣记二等功一次、市法院荣记三等功一次。从事审判业务近30年,主办和参与审理的各类案件4000余件。

跟班人

苗彩虹

199312月出生,201511月参加工作,现任朔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书记员。

从事书记员工作以来,我一直在刘晔庭长的指导下工作学习,能与刘晔庭长共事,我感到无比的荣幸。刘晔庭长是一名恪尽职守、廉洁奉公、业务扎实、精益求精的法官,她常说:必须要以“德”字当先,要始终把良心、真诚心、良好的态度放在首位;要常怀爱民之心,恪守为民之责;要有专业的法律知识与强烈的社会担当,善于将情理法融于一体,承担社会责任。她力争在办案的每个环节中都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她作为我院先进英模,是我们青年干警学习的榜样。在她的引领下,我改进工作方法、端正工作态度、掌握沟通技巧,受益颇丰。

在面对每一个案件的当事人时,刘晔庭长的脸上始终挂着笑容,总是能以一个温和的态度真诚、耐心、细致地解答问题、化解矛盾,秉持着“调解优先”的原则不厌其烦地组织当事人调解。其中,杨某兄弟因村里祖遗房产纠纷一案,已形成缠诉老大难案件,双方矛盾激化已达到剑拔弩张的地步。刘晔庭长多次进行现场查勘、走访村民,与乡、村联动多元化解,采用“背靠背”的方式,多次与双方单独进行沟通,待时机成熟时再进行“面对面”调解,最终双方放下成见,化干戈为玉帛。事后他们双方共同赠送了锦旗。要让群众满意,一定要以真诚心、耐心对待当事人,让人民群众在诉讼的每一个环节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千里之堤,毁于蚁穴。细节往往决定着案件的质量与人民群众的满意程度。刘晔庭长在审理案件时,特别认真,特别注重每一个细枝末节,也让我深刻认识到细节的重要性。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会更加认真、细致,于细微处展现法院干警的风采,于细微处提高人民群众对于案件办理的满意度。

要善于向先进典型学习,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学习先进、比肩先进。在与刘晔庭长朝夕相处的日子里,我切实感受到她把当事人的诉求挂在心上、记在心间的职业素养,不断勤学习、强本领的敬业精神。我时刻激励自己,坚定理想信念,公正为民,担当作为,努力成为一名政治素养过硬、业务能力精湛的青年政法干警。


 
来源:中院研究室
责任编辑:中院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