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朔州中院召开民事、行政审判质效推进会
作者:中院研究室  发布时间:2021-09-04 16:35:57 打印 字号: | |

9月2日下午,朔州中院召开民事、行政审判质效推进会。会议对今年以来的民事和行政审判质效进行了分析总结,并对下一步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市中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李志刚主持会议,并对参会的员额法官今年以来的审判质效情况进行了通报。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王永生出席会议并讲话。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环境资源审判庭、行政庭和审监庭全体干警参加会议。


王永生强调




全体审判人员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根据《山西省法院队伍素能司法质效提升三年规划》蓝图,对标一流,坚持目标导向,不断提升司法质效,推动司法工作高质量发展,坚持司法为民,争当人民满意法官,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坚持司法服务大局,积极营造法治营商环境,努力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转型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和司法保障。


王永生要求




01


要以审判管理和案件评查为依托,不断提升案件质量。院庭长要切实负起监督职责,培养敢于管理、善于管理的能力,要根据审判质效指标、岗位职责和办案效果等,公平公正核定法官和审判辅助人员的办案标准数量,努力提升分管部门、负责庭室的审判质效。通过组建专门的案件评查团队,每季度对裁判文书、庭审活动进行常规评查;对发回重审案件、改判案件、信访案件、长期未结案件进行常态化重点评查;对信访矛盾突出、引发重大舆情以及有举报且线索具有可查性的案件进行专案评查;适时根据情况开展年度专项评查。此外,要积极参与并做好全国法院“百篇优秀裁判文书”和“百场优秀庭审”评选工作,并以此促进审判工作不断改进。


02


要多管齐下,不断健全统一裁判尺度工作机制。要充分发挥专业法官会议作用,建立专业法官会议与审判委员会工作衔接机制;要健全类案以及关联案件强制检索制度,承办法官对正在审理的案件要进行全面的类案与关联案件检索,并制作类案与关联案件检索报告;要规范案例指导制度,正在审理的案件,当基本案情和法律适用方面与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指导性案例相类似时,应当参照相关指导性案例的裁判要点作出裁判;要注重自由裁量权行使过程中上下级法院的沟通,规范和加强法律适用请示制度。


03


要统一二审案件改判和发回重审的标准。审理二审案件,要严格掌握发、改标准,统一发、改尺度,遵循依法维持、慎重改判、严格发回重审、强化调解的原则。凡重大改判和发回重审的案件应当提请专业法官会议讨论,并报分管院长审批。


04


要加强业务学习、交流和信息化运用水平,促进审判质效提升。各审判团队要落实每周召开学习会议的制度,要重点学习交流法律的理解和适用、疑难案件处理、最高院发布的指导案例等,日常学习工作中要能熟练使用最高院法信平台的在线资源,要努力提高个人信息化素能,不断加大对数字法院、智慧法院应用的覆盖面,通过信息化手段提高审判效率。



 
来源:中院研究室
责任编辑:中院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