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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榜样之光】丰德胜:用担当抒写公平正义
  发布时间:2022-04-14 09:49:26 打印 字号: | |

编者按

 

近年来,朔州两级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及上级法院各项决策部署,坚定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精准高效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务实有效推进司法为民,以审判为中心的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涌现出一批爱岗敬业、公正执法、一心为民、群众满意的先进典型。34日召开的全市法院工作会议表彰了两级法院2021年度表现突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充分展现新时代人民法官坚守初心使命、公正为民司法的光辉形象,朔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将通过【榜样之光】专栏聚焦奋战一线的优秀典型,报道他们的先进事迹,教育引导广大法院干警以典型为榜样,向先进看齐,忠诚履职,不辱使命,以优异成绩和良好风貌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在厚厚的卷宗里流淌,在定纷止争中彰显公平正义。他用忠诚抒写法官誓言,用信念捍卫法官尊严,用真情、用行动赢得了群众的信任,他就是朔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法官丰德胜。

丰德胜同志自1997年从部队转业至朔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来,历任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一级法官,现任四级高级法官,从事审判工作25年,先后多次荣获山西省、朔州市政法工作先进个人、法院系统优秀共产党员、办案标兵、个人三等功等荣誉称号。

 

筑牢政治忠诚,强化理论武装

丰德胜时刻牢记作为共产党员、政法干警的政治要求,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立场和政治方向,坚决捍卫“两个确立”,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重大原则问题上旗帜鲜明、立场坚定、态度坚决,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及时跟进学习中央、省、市重要会议精神,确保思想上与时俱进、思路上推陈出新、工作中守正创新,切实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积极担当作为,强化尽职尽责

“案结事了人和”是丰德胜办案的宗旨,多年来,他遵循调解优先的办案理念,坚持做好案件调解工作。在审理案件过程中,丰德胜始终胸怀大局,只要有利于当事人公平、便捷、快速地解决矛盾纠纷,有利于当事人继续维系和发展市场经济中的合作关系和有利于继续维系当事人之间和谐的人际关系,他都不厌其烦去做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决不放弃每一起案件的调撤机会,力求调解结案,定纷止争,案结事了,最大限度地消除不和谐因素,化干戈为玉帛。在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的案件中,上诉人为人保财险某分公司,被上诉人为王某、张某某等三人,经过丰德胜与法官团队对双方当事人近一个小时的辨法析理,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圆满地将事故责任纠纷化解。

 

恪守职业道德,强化廉洁司法

从部队转业到法院后,在工作生活中仍以军人的姿态严格要求自己。作为人民法官,时刻注意自身形象,遵守法纪和法官行为规范,以维护法官的荣誉为己任,不参与任何违法或不符合法官职业身份的组织和活动。坚持公正廉洁司法,始终把“忠诚为民、一身正气”当作自己的人生坐标,持公正之心、行神圣之责,审慎行事,拒腐防变,一心一意,不负人民,努力让当事人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践行初心使命,强化司法为民

本着“审判权来自于人民、必须服务于人民”理念,在审理案件过程中,他始终胸怀大局,严于律己,认真履职尽责,恪守公平正义,坚持办案数量和质量“双过硬”,受到了领导的一致好评和同事们的广泛认可。他常怀律己之心、不利用职权为个人谋私利,谨言慎行,努力将每一起案件做实、做细。只要有利于当事人公平、便捷、快速地解决矛盾纠纷,有利于当事人继续维系和发展市场经济中的合作关系和有利于继续维系当事人之间和谐的人际关系,都第一时间去做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力求调解结案,定纷止争,案结事了,避免因采取冷、硬、横的处理方式导致当事人之间的矛盾加剧和对法院工作的不理解,20多年来,他践行着对司法事业的坚守,在平凡的岗位上,一如既往的默默奉献,甘当为民服务“孺子牛”。

优秀不在于一时的成绩与荣誉,而在于一如既往的坚持。丰德胜同志始终抱着对工作高度负责和无比热爱的敬业精神,挑最重的担子,办最难的案子,倾注着自己的全部热忱,为维护全市安全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奉献一份光和热,时刻践行“一心一意,不负人民”的宗旨。


 
来源:朔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中院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