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交通是社会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展示城市文明形象的一个窗口。在“3·5”雷锋纪念日来临之际,为大力弘扬雷锋精神及“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团结凝聚法院干警的志愿服务力量,朔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干警在民福街与平朔路交叉路口开展文明交通劝导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

早上七点15分,在民福街与平朔路交叉路口就已出现了身着红色马甲志愿者的身影,干警们手拿文明交通劝导小红旗,在红绿灯路口积极进行文明劝导,对行人横穿马路、违反交通信号灯、不在人行道内行走、横过马路不走人行道和翻越过街设施等不文明行为进行劝导,及时劝阻机动车辆不礼让斑马线、驾驶摩托车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车窗抛物等不文明行为,并对老弱病残孕,及其他需要帮助的群众做好服务工作。为行人及车辆营造了良好的出行环境,同时也展示了人民法院干警志愿者的良好形象。

此次活动为城市注入了新的文明气息,是法院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有力表现,也在社会上营造了人人学雷锋、时时学雷锋的良好氛围。朔州中院志愿服务队将持续开展文明交通志愿服务,推动学雷锋志愿服务常态化、规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