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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城派”与六尺巷和解文化
  发布时间:2024-11-19 10:11:18 打印 字号: | |

 

桐城派“四祖”画像。资料图片

  10月17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安徽省桐城市考察时指出:“六尺巷承载着中国古人的历史智慧,要弘扬好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相互礼让、以和为贵,解决好民生问题,化解好社会矛盾,使我们的社会更加和谐。”一首让墙诗让张英名垂千古,也让六尺巷精神流芳百世,其背后展现的是中华传统礼让和解文化穿越历史长河的生命力。

  六尺巷和解文化的文明基础

  六尺巷和解文化是传统和解文化的组成部分与集中展现。传统和解文化承认任何矛盾对立面都具有统一的基础。各让一步以实现和睦相处,构成了中华文明处理人际关系、民族关系乃至国家关系的典范。这一文化范式的核心是直面人类文明的多样性、差异性和冲突性,以对人本主义的关怀、道德崇高主义的个人指引和长久稳定关系的追求而选择理性退让,实现个人精神世界的自我满足与提升,最终实现社会关系的和谐。

  和解文化范式的形成与传统文明基础密切相关。西方人对世界的认知一般呈二元对立模式,我国传统文明则强调与自然融为一体。之所以有如此大的差异,根源于海洋文明与农业文明截然不同的生活方式。海洋文明普遍基于西方人对海洋的征服,物质世界难免成为客体与对象,容易形成此岸与彼岸的二元世界观,从而在人与自然世界、人与物质世界的关系上倾向于对立。以小农为基本特征的传统农业文明,古人的生存依赖于大自然的恩赐,与山川田野日复一日地打交道,人们只有在“呵护”自然中才能获得收获,天人合一的世界观便悄然形成,农业文明促成了人与自然世界、人与物质世界的统一。

  尽管征服海洋促使西方人天然地自带合作需要,相应地有关系和谐的愿望,但海洋文明及工商业贸易的实践迫使成员冲破家族的束缚,形成以个人为基础的共同体,家族等血缘性团体退居幕后。保障商业共同体的运行依赖于成员合意,以权利为本位的法律替代以关系为本位的伦理构成调整成员相互关系的主要工具。权利本位造就显著的个体意识,强调对自我权利的维护决定了西方社会解决问题的基本方式是对抗性的,典型的如法庭的对抗制庭审模式。而在传统小农文明的世界,一家一户就足以维系基本生存,中国人始终没有突破血缘关系的必要,家庭成员关系的和谐构成作为事业单位的家庭生存和发展的必要条件,所谓“家和万事兴”。以血缘关系扩大化所形成的家族和村落共同体,同样以关系稳定作为第一生存要素。小农经济之下的人们有灌溉、安全防卫等合作需求,生老病死、婚丧嫁娶等活动也需要邻里亲戚的帮衬,若不忍不让将矛盾扩大,得罪生活圈子的其他成员,不仅会因小失大,更可能会被村落家族边缘化,难以在一个熟人社会中立足。正是因为和则两利、斗则两败,学会适度忍让、崇尚和谐,便成为中国古代乡民生活的“座右铭”。传统和解文化的范式形成是中华特有文明基础的产物,也成为中国古代最重要的价值理念和生活的根本遵循。

  传统和解的方法论蕴含于儒家的忠恕之道。《论语·颜渊》篇记载,仲弓问仁,孔子回答说:“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论语·雍也》篇记载,孔子说:“夫仁者,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是“忠”道,是仁的积极方面,强调乐于助人,乐善好施;“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是为“恕”道,是仁的消极方面,强调将心比心,换位思考,即要有同理心,有了同理心,一个人才有可能学会忍让、退让。当然,贤良人士之所以让,还可能源于道德自觉。

  六尺巷和解文化的“桐城派”渊源

  桐城派是中国清代文坛上最大的散文流派,亦称“桐城古文派”,世通称“桐城派”。戴名世、方苞、刘大櫆、姚鼐被尊称为桐城派“四祖”。曾国藩梳理了桐城派的由来,他在《欧阳生文集序》中,称道方、刘、姚善为古文辞后,说:“天下之文章,其在桐城乎?”由是学者多归向桐城,号桐城派。

  桐城派尽管只是一支散文流派,但其背后却以义理为主导,承继士大夫传统,始终以道统自居,以天下为己任。桐城派知识分子的高度道德自觉构成了桐城礼让和解文化传承弘扬的文化基础。作为桐城派创始人之一的戴名世(1653-1713年),其在《先君序略》中写道:“家世孝弟力田,以赀乡里。里中皆称戴氏忠厚长者,县大夫辄尝馈问,以风示县人。先君为人醇谨,忠厚退让,从不言人过矣。与人交,无畛域;与人语,辄以为善相劝勉,津津不休,一见之此语,再见之亦此语,有兴起者,辄喜不寐。无老幼贤愚,皆服其长者,不敢犯;犯之亦不校,生平未尝有与人失色失言者。”姚鼐作为桐城派的集大成者,他的古文主张是提倡“义理(内容合理)、考据(材料确切)、词章(文词精美),三者不可偏废”。又在学习方法上,提出古文八要:“所以为文者八,曰:神、理、气、味、格、律、声、色。神、理、气、味者,文之精也;格、律、声、色者,文之粗也。”梁启超说:“桐城派又好述欧阳修‘因文见道’之言,以孔、孟、韩、欧、程、朱以来之道统自任,而与当时所谓汉学者互相轻。”据史料记载,姚鼐(1732-1815年)“清约寡欲,接人极和蔼,无贵贱皆乐与尽懽。而义所不可,则确乎不易其所守”。

  张英作为桐城派的开创者之一和桐城派文学思想最重要的传播者,在康熙年间历任工部尚书、礼部尚书,拜文华殿大学士,康熙称其“始终敬慎,有古大臣风”。张英其人“性和易,不务表襮,有所荐举,终不使其人知”“自壮岁即有田园之思,致政后,优游林下者七年。为聪训斋语、恒产琐言,以务本力田、随分知足诰诫子弟”。其在《聪训斋语》这本家训中提到:“予之立训,更无多言,止有四语:读书者不贱,守田者不饥,积德者不倾,择交者不败。”正因为其人性情恬淡,遇邻里纠纷才不会以权压人,而是重视和合之道,形成为世人所熟知的六尺巷故事。

  六尺巷和解文化影响下的和合治理

  传统和解文化及所包含的六尺巷和解文化对中国人处世之道及治理之道产生了深远影响,客观上形成了以知礼、自律与克己为基础,以劝和、劝善与劝让来止争为特征的和合治理之道。

  处世之道的知礼、自律与克己是我国和合治理的社会文化基础。以桐城为例,据明代弘治三年(1490年)《桐城县志》所载:桐城人“尚淳质,好俭约”“率性真直,务农”“风土清美,天性忠义”。又据清代道光七年(1827年)《桐城续修县志》所载:“子弟无贫富,皆教之读。通衢曲巷,书声夜半不绝。士重衣冠,无以小帽、马褂行于市者,虽盛暑不苟。……重长幼之序,遭长者于道垂手立,长者问则对,不问则待长者过然后行,或随长者行,毋敢逾越。”再据《桐城市志》载:“邑人历来好客,对新亲、稀客招待颇为讲究。每逢客至,家住城镇者尽力购买上乘食品,精心制作各式菜肴款待;家住农村者则杀鸡宰鹅。不少乡村有‘拉饭’习俗。”在宴席上,人们注重座次排位,“旧时宴客多用方桌,每方二席,坐席有大小之分,按长幼尊卑让坐入席”,入席时人们总是相互礼让,请他人坐上位。在人际交往方面,桐城人尊重他人,讲究礼尚往来,“境内无论城乡均重人情礼俗,有‘头顶锅儿卖,人情大似债’之说”。“旧时人们相遇,或行拱手礼,或行鞠躬礼。同族人严格按照长幼尊卑相称。50年代后,人们相见多握手问候,陌生者路遇,视对方年龄性别称‘爹爹’、‘鯹鯹(即叔叔)’、‘椒椒(即叔叔)’、‘阿姨’或‘师傅’等。到朋友或亲戚家拜访、看望,先敲门,主人应声后方才进入。客人进屋,主人必放下手中活计,迎坐、敬茶、递烟,摆上瓜子、糖果等。远客或贵客来临,招待更加热情。请人吃饭,主客坐首席,主人作陪。……客人告别,要为客人回程提供方便,如雇请出租车或开车相送。送客要送至路口、车边”。“亲朋好友及近邻结婚、生子、患疾、升学、参军,以及节日走访等,一般视本人经济情况和与受礼人的情谊程度馈赠礼品,结婚、生子馈赠礼品,多遵‘亲戚不接不送,朋友不送不接’的惯例”。整体而言,“桐城人性格温和、含蓄,人际交往,以和谐礼让相尚。如饮酒不划拳行令,不高声大语,不大碗干杯,不过量、不酗酒。向他人借钱,不直言,试探后开口。别人欠钱,不在众人当面、大路相遇时索要,而用婉转方式催讨”。崇道德、尚质朴、讲礼仪、重教育,构成了传统良善之治的社会根基。

  尽管中国传统国家治理尤其是县以上的政府治理是一种刚性为主的管制模式,其通过自上而下的官僚体系实现对民众的统治,但传统基层治理却呈现不同的景象。中国古代基层治理始终具有多主体性,“宗族、善堂在内的民间组织自生自发的演进,逐步参与地方公共事务中,成为地方治理的重要参与者”。以民间纠纷解决为例,据黄宗智先生对清代县衙门诉讼档案的研究发现,有三分之一以上的纠纷是通过“县衙门和村庄社区的互动来解决的”,“当事人一旦告上法庭,社区的民间调解体系便会(因为纠纷激化了而)重新或加劲调解;而在那样的过程中,县官对案件的初步反应和后续的批词(当事人和调解人经过榜示、衙役传达或其他途径获知)会直接影响社区调解的过程,包括促使当事人某一方或双方退让,从而达成协议”。

  整体而言,传统地方治理的县衙代表着官方角色,刚性的法律治理是其职责和特征所在。但让小规模的官僚体系实现对广大地域的有效治理,必须借助民间力量。同时,传统和解文化影响下形成的生活方式与风俗习惯也为民间力量运用劝服、调和、教化等柔性方式实现有效治理提供了可能。以桐城古代地方治理为例,明时,沈教在桐城县令任上“建桐溪书院、学宫射圃,创名宦、乡贤、列女诸祠,置学田,于造士犹加意焉。定祭器及射礼为仪,注成书名曰《风教录》,以训桐人”。陈于阶任桐城令时,“首行乡约,择民齿德兼优者为之长,庭礼之。以四要教民:一曰圣谕释义以劝善;二曰律摘易犯以儆愚;三曰治生条教以裕财;四曰正俗条教以节用。教行讼简,桐大治”。明末时,桐城出现大饥疫,桐城令黎道炤“戒民非有极冤不得讼,即讼亦听自息,不入其锾。立乡约,躬师谕之。……比三年,绚诵声溢乡遂矣”。清初,历经战争,民不聊生,时任桐城令石朗“从邑绅议,废区头,革里长,修邑乘,礼贤下士”,其治理“尚清简,无烦苛”。石朗后一任桐城令邬汝楫“延塾师于四城楼,资之馆餐,教民子弟,文事兴起”,邬汝楫后一任桐城令胡必选“设立乡塾,清理社仓,桐人称良吏焉”。从历任桐城县令主政地方的治理实践来看,他们多注重利用民间力量,注重文教,以劝学来劝善,以劝让来劝和,一定程度上实现了传统的和合治理。这一和合治理之道于当下治理实践仍然具有一定的启示意义。

  【本文系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规划基金项目“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研究”(项目编号:24YJA710041)的阶段性成果】

  (作者系安庆师范大学六尺巷和解文化研究中心主任;杭州师范大学枫桥经验与法治建设研究中心主任)


 
来源:中国法院网
责任编辑:中院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