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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断强化多维监督 助推执行工作高质量发展
  发布时间:2024-11-20 16:35:27 打印 字号: | |

□山东省蒙阴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裴振华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指出,“健全公正执法司法体制机制……强化当事人、检察机关和社会公众对执行活动的全程监督”。在执行工作中,主动接受案件当事人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将执行工作全程置于阳光之下,是深化司法公开、赢取理解信任、构建和谐执行的重要举措,也是践行“如我在执”理念、做实公正司法的根本要求。

  全程覆盖,增强执行监督的广度。一方面,要建立健全执行案件流程节点监督管理制度,对案件承办团队是否及时查控财产、发放执行案款、终本案件是否合规等关键节点进行核查监督,对执行异议案件的审查是否严格、规范,有无侵害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和案外人的合法权益等,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予以整改。另一方面,要深化“执行信息全流程公开工作机制”将文书生效、执行立案、首次查控、线索核查、拟采取的强制措施以及财产处置、案款分配、结案等关键节点,通过“12368”诉讼服务热线、手机短信、微信等及时向案件当事人推送,实现执行案件办理过程全公开,让执行权在阳光下运行,保障当事人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以公开强管理、促落实、助监督。

  内外合力,增强执行监督的深度。在健全完善内部监督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外部监督,使执行监督往深里走、实处行。建强执行监督员队伍。从代表、委员、乡镇干部、法律工作者、金融、媒体等部门单位中选聘执行工作监督员,负责收集人民群众、各部门、社会各界及当事人对法院执行工作和执行干警司法作风、廉洁情况的意见建议,并参加法院执行案件的全程监督。对那些长期未结案件、骨头案、当事人反应强烈案件、拟纳入终本的案件等,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监督执行的同时,也邀请案件当事人全程监督,让社会各界和当事人亲眼目睹、亲身感受法院执行中所采取的措施和付出的艰辛,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赢理解。适时组织召开执行对话会,向案件申请人和社会各界通报法院执行工作的开展、执行案件的进展、执行措施的实施以及下一步工作打算等情况,主动接受监督,构建双向奔赴和谐执行局面。

  真抓严管,增强执行监督的力度。纪检监察部门要针对执行立案、执行办案期限、规范财产处置、执行案款管理、涉执信访化解、执行信息公开、廉洁作风问题等方面开展有效监督。每月梳理执行工作问题清单、风险点清单、履行主体责任清单“三张清单”,未雨绸缪、防微杜渐。严格落实“一案双查”,充分发挥“一案双查”的威慑、警示作用。要通过线索受理、涉执信访、日常舆情等途径,探索拓展“一案双查”覆盖领域。纪检监察部门对当事人反映执行行为存在规范性、合法性问题,要及时会同执行局进行核查处理,给当事人满意的交代。健全完善依法履职保护机制,既要严肃整治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违法执行、弄虚作假、监管失职等行为,及时堵塞执行廉政风险漏洞,又要注重充分保护执行干警的正当权益,调动其工作积极性,防范和减少办案风险。


 
来源:中国法院网
责任编辑:中院研究室